法扶年拿15億公帑 挨批為車手辯護
藍轟用稅金保護加害人 被害人卻得花錢請律師 基金會稱多數被告沒資產才找上門
中國時報 記者張睿廷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日進行「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之現況、檢討與精進」專題報告,立委質疑,法律扶助基金會每年拿約15億元公帑,卻替詐欺犯打官司,甚至替毒駕撞死派出所長的被告指派3名律師辯護,相關制度必須檢討。法扶解釋,因為多數被逮捕的車手都沒有資產,才會找法扶幫忙。
一對退休高中老師夫妻準備安享晚年時遭詐2000萬元,退休金與存款全遭騙走,生活變得拮据,每天戰戰兢兢擔心生場大病就沒錢看醫生,家庭關係也因此受到嚴重衝擊,而且被詐騙的人要自己花錢請律師,詐欺犯卻有利用公帑請來的法扶律師代為辯護,實在太諷刺。
藍委賴士葆說,外界對法扶有不少負面看法,包括審查門檻過嚴、律師酬勞偏低、假法扶等問題,尤其法扶用政府經費替詐欺犯打官司,更引發爭議。
法扶董事長莊秋桃說,其實律師替詐欺犯辯護也很無奈,許多律師不願承接這類案件,但因大多數被捕車手、身心障礙者或因缺錢被詐團吸收的年輕人,多數都沒有資產,才會找上法扶。
藍委翁曉玲質詢說,法扶每年預算約15億,日前毒駕撞死派出所長案件,被告獲指派3名法扶律師,被害人家屬認為不公平,法律規定最多可請3名律師,不是一定要請滿3人,法扶應說明究竟依什麼標準決定律師人數。
她說,有些被告家庭經濟狀況並不差,但強制辯護案件卻免審查資力,結果由公帑負擔律師費,法扶費用補助被害人的比率僅9.47%,換句話說,每補助100人只有不到10人是被害人,多數資源都流向被告端,難怪社會質疑法扶在保護加害人。
藍委許宇甄也質疑,毒駕撞死所長的被告有法扶律師團協助規避死刑辯護,被害人家屬卻須自己花錢請律師,人民血汗錢竟然被這樣使用,法扶應檢討是否過度、甚至盲目運用國家資源替加害人辯護。
莊秋桃回應,毒駕案件涉及死刑重罪,屬強制辯護案件,因此依法會指派法扶律師協助,一審若為國民法官案件,本來就會以較高規格處理;這些案件都是重罪案件,檢方及國家公權力一定會全力追訴,被告在法律上反而是弱勢一方;且指派幾位律師要視個案而定,不是每個案件都請滿3位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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